接省教育厅、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的文件通知,在我院寻找自主创业的典型,经学院相关部门了解,我院有一部分学生有创业愿望,并且一部分学生已经在创业,凡是满足以下几点中的任意一点的,我院将会统一向新余市人保局统一申请一次性创业补助,创业一次性补助直接到创业人申报的银行卡里,请大家互相转告。
一、省教育厅、省就业指导中心文件要求
(一)在工商部门新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个体工商经营者(含家庭经营中的共同经营者)中毕业未过5年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和在校生;
(二)在民政部门新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中毕业未过5年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和在校生;
(三)依法新设立的其他经营实体举办人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网络创业者中毕业未过5年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和在校生;
(四)在各类依法设立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创业载体内从事创业活动且不属于上列三类人员的毕业未过5年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和在校生。
二、学院咨询联系人
就业指导中心 张老师:13576467820
任老师:18279068932
赣西科技职业学院
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