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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04-22  

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加强大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承受挫折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帮助他们的心理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全面协调发展,是新时期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迫切需要。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化解心理矛盾、减少心理冲突、缓解心理压力、加强心理素质,使受教育者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促其人格的健全发展。根据高职院校办学水平评估要求,建立我院参与的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如下:

一: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

主  任: 詹慧珍

副主任: 陈云辉   詹启东

成  员: 姚继超   胡正胜        

主要职责:动员多方力量,整合校内资源,在人、财、物方面提供充分保障,统筹规划深入抓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

主  任:詹启东

成  员:甘馨、刘婕 

主要职责:

1、做好学生心理测查工作,主要包括测查、筛选、统计、

分析、反馈、汇报及建档工作;

2、做好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3、做好个体咨询与团体辅导工作;

4、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工作;

5、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

6、做好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工作;

7、开设学生心理互助热线等。

三: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汇总工作站

站长:姚继超

成员:全院思政老师  全院班主任

主要职责: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定期召开座谈会,收集和报告学生中存在的一些显现的和隐性的心理问题,为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依据,使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能够得到及时的帮助。

第四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组建方式:学生自愿报名,咨询中心考核选拔,在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会长:1名;副会长:4名

会员:若干

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和引导各班心理协会会员开展工作;

2、对会员进行基本的心理健康基础知识培训;

3、对学团干部进行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培训,使他们在日常的工作中能够帮助同伴解决一些常见的心理问题;

4、建立学生心理互助机制,激发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动性;

5、协会会员应负责本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信息反馈和传达,并在本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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